第一條 借書證的辦理
1、只有我校教職工及在籍學生,才能辦理借書證。
2、我校教職工及在籍學生自愿申請辦理借書證,須填寫個人基本信息及交一張一寸免冠照片,另交借書證工本費20元。
第二條 借書證的使用
借書證系我校教職工及在籍學生來館借閱的專用證件。此證只限本人使用,不得轉借、代借或作為它用。如有違反,圖書館工作人員有權予以沒收。因轉借、代借造成的書籍丟失等情況,應追究證件所有者責任。
第三條 借書證的補辦
由于各種原因,導致借書證丟失、損壞的,借書證所有者應立即到圖書館借閱處登記掛失。如需補辦,應由本人交20元工本費后,方可補辦新證。
第四條 借書證的注銷
當教職工或學生因調出、畢業(yè)等原因離校時,須將所借圖書、資料全部歸還,并交回借書證,才能辦理離校手續(xù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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